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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博士论文类)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4-10-10]  来源:admin

各系部:

    为鼓励我区广大学者潜心治学,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在促进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决定在博士毕业论文中开展内蒙古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请人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博士论文通过时间在2011年之后,成果形式为尚未出版的学术专著。

2.未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资助的。

二、批准立项后资助额度与年度项目专著类相当(三万元),主要用于出版发行,由自治区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

三、项目成果在评审期间和项目结项前不得擅自出版或申报其他项目,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以少数民族文字成果申报者,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五、申报的截止日期为11月3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规划办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六、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用计算机填写),成果书稿(3套,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一份,报送学院科技处项目科(综合楼1205)。

所需表格可从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

联系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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