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认定首批自治区< 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内教技函【2014】39号)及附件《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已于24日上传至学院协同网,请登陆查阅。
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系部认真组织编制《认定申报书》,并于2014年11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邮箱:aruhan1981@163.com
附件:/ 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