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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关于申报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6-05-11]  来源:

各相关单位:

2026年度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聚焦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课题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课题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2.课题面向全区各大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公开征集。推荐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对申报课题进行初评,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10项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除主要负责人外应不超过5人。

4.在近三年内曾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但在结项评审中申请延期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课题组成员不可申报本年度课题。正在进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5.文化和旅游厅机关人员不能参加课题申报。

(二)选题要求

经选题征集,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已列出推荐选题方向(附件1)。本年度共委托研究课题70个,其中重点课题20个,每个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20个,每个课题研究经费3万元;青年课题30个,每个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

1.重点课题:课题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主要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结项时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并被政府部门采纳;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公共服务、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等相关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并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2.一般课题:聚焦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实际,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意义,通过研究成果能够切实推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领域的重点工作,有助于实现文旅行业晋位升级。

3.青年课题:鼓励支持从事文旅工作或研究的青年人才(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岁周岁)负责的课题项目。申请人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明确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研究成果着力解决文化旅游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突出对当前工作提升的指导、借鉴作用。

(三)成果要求

研究完成后,需形成研究报告,重点课题字数5万字以上,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字数为1—3万字,并提供查重报告。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事先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注明受“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研究课题”项目资助。

(四)时间要求

委托研究项目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合同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活页》(附件3)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将可编辑Word版本申报书、课题活页、汇总表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2026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材料_姓名_学院”并发送至电子邮箱mzxykjc@163.com,纸质材料(申报书和课题活页一式3份)报送至办公楼科研处(220室)。请于5月26日17时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人:李小鹏

联系电话:15661094021  


附件详见协同


科研处社科处

2026年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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