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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2]  来源:

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教育强区、科技强区建设,进一步建优建强科研创新平台,助力学校高水平应用型民族大学建设,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学校“十”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保障科研工作和满足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需求为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优化布局,资源共享,提质增效”的原则。

、申报范围

1.重点支持:跨学科整合优质资源,能够实现跨学院联动服务、科研设施开放共享、科研成果高效转化的科研平台,推动科研资源集约利用与价值最大化。

2.优先支持:紧扣电子信息、法学、教育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需求的科研平台,助力学位点内涵提升,夯实硕士点培育与建设基础。

3.鼓励建设: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绿色算力、资源与环境、生物制造、新材料、现代能源、低空经济、数学等领域,契合学科发展趋势的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及新兴工科类科研平台,培育学科新优势。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需以优化科研资源配置为核心,全力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坚决杜绝重复低效建设。申报前须全面调研本领域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精准设定建设目标,明晰项目使用效益与产出价值。

2.二级学院需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紧迫性开展全面论证,严格审核把关,对建设条件不成熟、无固定场地、规划方案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3.申报平台需具备明确且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有在研科研项目支撑;研究团队需拥有持续争取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及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与经费的能力,已形成专属学术特色与团队优势。

4.平台研究方向需契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符合高水平学科建设要求,能够有效支撑校级及以上高级别科研平台培育与申报工作。

四、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6年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可行性报告》(附件2),确保内容的科学性、真实、完整

2.建设周期3年(2026—2028年),须明确可量化、可考核的建设目标与预期成果。

3.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4月8日前完成《2026年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填报工作;将《项目申报表》《可行性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220室或206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mzxykjc@163.com,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秀青、李博超

联系电话:13848611410、15034913686


附件详见协同



科研处(社科处)

2026年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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