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结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自2026年起,所有申请结项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除按原规定提交全套结项材料外,须同步提交一篇基于最终研究成果提炼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足研究成果核心价值,紧扣自治区发展实际需求,认真撰写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切实提升成果转化应用实效。
联 系 人:郭浩霞
联系电话:0471-658510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通知
科研处(社科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