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民委现已正式启动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的评选工作。为贯彻落实学校学科建设与申硕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水平,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参与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一)参评成果形式
1.集体成果
2.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时间范围
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民族研究相关学术专著、论文均可参评。
2.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未申报过的民族研究相关学术成果,亦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
特别提示: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属于本次申报范畴。
二、参评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各单位需对参评成果初审择优推荐,论文、著作每类限报15项。
2.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仅可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负责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
分为论文类、著作类两类。
(二)评奖等级
两类成果均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三)奖项数额
本届评奖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具体各类别、各等级数量根据报送情况与成果质量确定。
(四)奖励方式
向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一览表(附件2);
3.参评成果(论文需提供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并左侧装订;著作需提供出版原书3份);
4.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严格审核科研成果,于2025年9月5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社科处)22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mzxykjc@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秀青、郭浩霞
联系电话:13848611410、15536812276
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附件详见协同网相关通知:
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社科处)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