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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16]  来源:

学院、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5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课题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教育强区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聚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教育问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研究并重、咨询决策研究与宏观战略研究并重的原则,以期更好地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决策、引领舆论,助力自治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申报者(主持人)需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必须是能够真正承担、组织、实施并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

1.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

2.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由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推荐,书面推荐意见需填写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内指定位置。

3.凡在研的国家教育部门、自治区教育厅立项的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本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4.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三、申报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点: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本年度一般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自筹经费。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在平台填报时,依据指南题号一栏中填写“无”),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3.本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零时-611日下午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4.本年度一般课题初审工作由各高等院校、盟市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未通过单位和部门审核的课题我办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在系统平台提交后,请及时联系高校或盟市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核(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5.系统填报时须同时上传“评审活页”中要求填报内容的查重报告。

四、课题管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课题获准立项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其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研究周期最长3年。

我办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对立项课题进行研究过程管理,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其他事宜

1.各盟市、高等院校和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对申报者的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科研诚信等情况以及课题研究设计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2.各盟市、高等院校和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账户由我办统一开通,管理账户建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3.各单位网上审核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初审不合格或合格后已提交至我办的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修改。

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

5.课题高校具体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范静儒  0471-2856418;学校联系人:孙玉波  0471-6586627





科研处(社科处)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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