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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4]  来源:

      现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请按照要求做好结题材料的准备与报送工作,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到mzxykjc@163.com,截止日期:2019年7月5日。
纸质材料包括:
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总结报告》2份;
2. 项目成果复印件2份;
3. 总结报告电子版。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入选者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批准立项(详见附件1)、上年度验收未提交和整改后重新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项目,包括A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B类青年科技骨干。
二、验收方式和时间
验收工作由项目依托学校组织实施,采用会议答辩方式进行(免于验收项目除外),验收专家组由5-7名专家组成,校外专家占2/3。验收工作应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三、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总结报告》(见附件2,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提出验收申请。依托学校应提前2周将验收日程安排和专家组名单报送我厅科学技术与教育信息化处审核。
2.近两年项目负责人在相关研究方向上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或者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等,可申请免于验收。由依托学校学术委员会综合研判,如果同意免于验收,应在《总结报告》中“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栏”详细说明理由。免于验收的项目,不需参加会议验收,但应提交《总结报告》。
3.未达到免于验收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答辩会,会议包括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等议程。汇报内容包括:师德学风建设、科教结合与人才培养、科研质量与社会贡献、发展规划等。
4. 验收专家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验收打分表》(附件3)进行评分,专家组评议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验收结论表》(附件4,以下简称《验收结论表》)。
5.验收工作结束后,请各高校于2019年9月底前,向我厅集中报送《总结报告》《验收结论表》纸质材料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我厅将公布验收结果。联系人:刘相飞,  联系电话:0471-2856504,电子邮箱:
nmg_lxf@126.com
本通知可登陆我厅官方网站(
www.nmgov.edu.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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