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院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决定对我院2011—2012年当中的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具体评选事项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1)进行。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初评工作,每个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上报先进个人1-2名和集体1个,不符合条件的可不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纸质材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于2012年11月28日前送交科技处。电子版发至mzxykjc@163.com。
联 系 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附件1: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doc
附件2: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