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12-28]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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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号召,促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我院将组织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每两年组织申报一次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程序为由个人申报(相关表格从网上下载)、部门推荐、科技处审核,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项目,学院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给予适当的资助。 三、受理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 联系人:包赛吉拉夫 苏布道 电 话:6586657 6586627 科 技 处 2011年12月16日 |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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