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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2-06-07]  来源:admin

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项目申报主要是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应有保障。

二、申报条件与名额

(一)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

(二)申请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委属院校每校限报25项,地方民族院校每校限报15项,其他单位限报5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二)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之前获得的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必须已结项。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参与申报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累计不能超过2项。本年度已获得科技部、教育部的项目,不参加本次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项目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要在一年内完成。专著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

(五)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六)本次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遴选优秀的科研项目统一报送,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各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于2012年8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1式3份,报送科技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mzxykjc@163.com

(二)申请材料请到国家民委网站(www.seac.gov.cn)下载。

联 系 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13240885678

地址:综合楼 1205

附件:2012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申报表

科技处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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