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院字[2012]45号
各系(部)处:
为了加强学院办学水平和实力,突出办学的民族特色,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积极为自治区和国家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依据《关于加强我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成立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非物质文化研究所,挂靠在科技处,具体负责我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研究、管理、保护和申报工作。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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