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各部门:
2012年度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须知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2012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1、不符合指南要求的;
2、已获得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3、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
4、承担自治区历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
自治区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成员申报各类项目时,请注明所在重点实验室的名称。
(二)申报条件:
1、基金重大项目 须以团队形式申报,牵头单位应为自治区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并同时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1)所申请项目应为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并符合指南所列研究方向;
(2)项目应突出学科交叉,可以多个团队联合申报;
(3)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完成过至少一项自治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依托研究基地应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 以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有望成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为目标。申请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外籍华人;
(2)项目主持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者;
(4)引进人才须在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
申请人在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区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承担过国家或省级科技项目并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支持。
3、面上项目 申请者原则上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择优资助学科、专业领域骨干人才开展自由探索性的基础性研究课题。
上述各类项目鼓励与区外研究院所、大学合作研究。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主持人在同期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申报和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3个。各单位申报重大项目每个研究方向不超过3项;
2、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形式,申请人由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网站(http://nsbr.nmkjt.gov.cn)基础研究项目管理(项目文件)中下载(2012版)电子申请书进行填写,并由基础研究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中提交,并将最终电子文档打印一式1份纸质文档。
3、项目申请人请认真填写学科分类,请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4、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5、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基金重大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面上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受理
科技处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8日
联系人:阿如汗
电话:6586627
附件 [2012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