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院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题的通知
各院级课题负责人:
为了加强对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的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率和结项率,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处对我院院级科学研究项目进行验收和结题,现就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2011年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院级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方式:
(一)已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正常提交结题材料;
(二)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完成的项目,允许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表,最长只可延期1年。延期项目如仍未按时完成任务,将予以撤项。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结项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两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果复印件一份(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研究成果应标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两份,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aruhan1981@163.com).
联系人:阿如汗联系电话:6586627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延期申请表.doc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