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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14-03-21]  来源:admin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系处: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发布,国家社科艺术学单列项目申报开始。国家社科项目与艺术学单列项目的申报有很多共同规定,也有不同要求,且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含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均不能兼报。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我校申报工作主要事项如下:

一、相关申报文件和信息摘要:

(一)申报文件:请登录http://www.npopss-cn.gov.cn/n/2014/0116/c219469-24140458.html网址,自行下载、查询。

(二)申报信息摘要:

1.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设重点、一般、青年;同时设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资助额度,大致参照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标准。

2.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至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2—3年。

3.申报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项目(含艺术学项目)、国家自科学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的可申请,需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副高以上(含)职称(职务),或具博士学位。

(2)申报重点项目:须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提供证明材料);

(3)申报一般项目: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须在申报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

(4)不具副高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但须两名正高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

(5)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6)可以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7)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资格参照以上要求。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6.申报方式:全面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二、我院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须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受理时间:

文化部申报受理截止:2014-3-31,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学院科技处受理申报初稿:2014-3-30

附件:1./申报评审书.doc

2./艺术学课题论证活页.doc

3./课题指南.doc

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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