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信息反馈制度》精神,为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系系教学督导依据《教育系教学督导工作职责》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每学期期末将个人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以书面形式上报系主任。
二、依据《教育系学生评教制度》,对每学期学生对任课教师网上无记名评价和学生集中纸介评教材料进行搜集、汇总,并及时反馈。
三、创建日常教学信息反馈平台。在教育系网站主页设系领导信箱,师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随时对教育系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质疑,或提出意见、建议等,系领导必须在收到邮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召集学生代表座谈会。教育系领导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大家对系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设立学生接待日。将每周五下午2:30–4:30设立为系主任学生接待日,接待地点设在教育系主任办公室。集中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六、依据《教育系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管理办法》,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及时了解教学信息,为教学工作提供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师生调节教和学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