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形成于教学的全过程,是众多教学因素和教学环节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使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是保证并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精神,依照我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为了使我系教学质量保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提出如下实施措施: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成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教学质量领导与管理体系,教学质量目标体系、教学资源保障体系、教学过程管理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成。
二、教学质量领导与管理体系
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系行政及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决定有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和措施。
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工作机构是系办公室、各教研室。其主要职责是:制订相应的教学质量子目标及其质量标准;制订实现教学质量子目标和达到质量标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监控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
三、教学质量目标体系
教学质量目标体系由系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思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组成。
系根据学院制定的人才培养总目标制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毕业生应达到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具体化,在培养方案中反映。
规划和制定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责任人是系行政领导下的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各专业负责人具体执行。
四、教学资源保障体系
(一)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师资队伍结构的改善和素质的提高;建立教师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完善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能够满足系发展要求、满足系教学要求。系具体负责本系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二)教学经费管理
教学经费管理的基本内容为确保教学专项(教学五项经费)达到规定要求并合理使用。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教学经费使用合理、有效、公开、透明。
教学经费管理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执行单位为系办公室和各教研室。
(三)教学设施建设
教学设施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室(专业课教室)、实验室、资料室及教学办公设备等。
教学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确保教学设施的硬件和软件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并正常运转。
教学设施建设的责任人是主管教学的系负责人。执行单位为系办公室、各教研室。
五、教学过程管理体系
(一)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对应的课程和实践教学体系,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师资队伍,专业特色,教学改革等。
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要,专业数量与系规模相适应;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规格,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体系满足人才培养目标、规格;逐步形成专业特色。
专业建设的责任人是主管教学的系负责人,执行单位为各教研室。
(二)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为各门课程的基本建设。
课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构建规范、完整的课程体系,能满足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课程体系;专业设置的必修课程都能达到一定标准,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省级精品课程。
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本教研室所涉及到的课程建设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教学改革与研究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根据学院建设与发展需要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确定教学改革与研究的选题并组织实施。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取得一些针对性强、目的明确、具有指导意义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改革成果,并加以推广与应用。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由各教研室具体执行。
(四)课堂教学管理
课堂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进度的安排,课堂教学秩序的维护,制定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及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教学计划执行良好,教学秩序稳定,各环节质量标准齐全且执行良好。
课堂教学管理的责任人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
课堂教学的基本内容: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实验报告)批改、考核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组织。
课堂教学的总体目标是教师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高效,并能做到教书育人。
课堂教学的责任人是任课教师。
(五)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验、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实践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实践教学秩序维护及过程管理,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及基本要求。
实践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践教学计划执行良好,实践教学秩序稳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齐全且执行良好。
实践教学管理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
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准备、过程组织与指导、考核等环节。
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是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有效,达到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管理的责任人是指导教师。
(六)学风建设
学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建设。
学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把学风建设与德育工作结合起来,让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为学生创造陶冶情操、增长才干的良好氛围;重视考风建设,制止考试作弊等错误行为,纠正不良风气;进一步建设优良学风集体,建设优良系文化氛围。
学风建设的责任人是主管学生工作的系负责人,由系团总支和系办公室具体执行。
(七)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的基本内容包括: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等。
第二课堂总体要求是社团管理规范,社团活动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体现学生以学习为主的原则;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丰富活跃,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课堂的责任人是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由系团总支和系办公室具体执行。
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一)师资队伍评价
师资队伍评价基本内容包括: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是否满足教学的需要;是否根据教师管理制度完成对教师的考核工作。
师资队伍评价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系办公室和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
(二)教学经费投入与使用评价
教学经费投入与使用评价基本内容包括:教学经费的投入是否满足教学的需要;五项经费使用是否正常、合理;系办公室和各教研室每年的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等。
教学经费投入与使用评价的责任人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系办公室、各教研室、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
(三)教学设施评价
教学设施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设施是否满足教学要求,包括现有教室(专业课教室)、实验室、资料室及教学办公设备的维护是否正常。
教学设施评价的监督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系办公室、各教研室具体负责监督。
(四)专业评估
专业评估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所需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检查专业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院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规格;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体系是否满足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色是否形成。
专业评估评估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由各教研室具体负责监督。
(五)课程评估
课程评估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检查课程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课程建设所需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课程建设项目的检查;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的申报等。
课程评估评估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由各教研室具体负责监督。
(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师教学基本文件及其执行情况;教师执行教学进度、按课表教学的情况;每学期开学、期中和期末进行教学检查的执行情况;考试管理和考场纪律情况;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系负责人和教师听课情况。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由系办公室、各教研室具体监督。
(七)实践教学质量评价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检查各学科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及其执行情况;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是否齐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及质量等。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责任人是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由系办公室、各教研室具体监督。
(八)毕业生评价
毕业生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与分析。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的内容有:课程质量、任课教师、培养计划等信息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的内容有: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工作措施与效果。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的内容有:毕业生跟踪调查并分析质量目标是否实现。
毕业生评价的责任人是系党、行政负责人,系团总支、系办公室具体执行。
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系办公室、系团总支、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各教研室应将各项目评价的结果反馈给系主管负责人,系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