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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系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13-09-18 00:00   教育系

    系务委员会是系行政决策中心,凡是系有关行政、教学、科研等重大工作事项,须经系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为使本系行政、教学、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务会的职责范围
  (一)系务会决策全系教学、科研、行政工作。
  (二)负责组建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及资料室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科室、行政科室并加以具体指导。
  (三)制定本系发展规划、专业发展方向及教学改革思路。
  (四)制定系科研工作规划。
  (五)负责教师职称评定及晋升工作。
  (六)负责对教职工的表扬奖励及处分工作。
    二、系务会组成人员
    系务会由系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组织纪律
  (一)系务会成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学习政策理论及业务理论,努力提高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扬民主。
  (二)系务会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系务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对于未经正式作出决定,正在研究讨论的事项,系务会成员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
  (三)系务会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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