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务委员会是系行政决策中心,凡是系有关行政、教学、科研等重大工作事项,须经系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为使本系行政、教学、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务会的职责范围
(一)系务会决策全系教学、科研、行政工作。
(二)负责组建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及资料室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科室、行政科室并加以具体指导。
(三)制定本系发展规划、专业发展方向及教学改革思路。
(四)制定系科研工作规划。
(五)负责教师职称评定及晋升工作。
(六)负责对教职工的表扬奖励及处分工作。
二、系务会组成人员
系务会由系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组织纪律
(一)系务会成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学习政策理论及业务理论,努力提高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扬民主。
(二)系务会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系务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对于未经正式作出决定,正在研究讨论的事项,系务会成员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
(三)系务会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