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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教师岗位职责
2013-09-18 00:00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了解学生,热爱学生,做到因材施教,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四、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学术活动、教学研究和各项集体活动。
    五、承担下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
   (一)教授、副教授
    1、精通并能主持本专业的教学,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主动承担教学或科研项目。
    2、主持或参与本专业教学的管理以及本专业课程的建设和改革。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本专业新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和讲义。
    4、每年承担两个层次以上本专业课程的讲授,并担任命题、阅卷、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实践教学。
    6、指导中青年讲师、助教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7、承担班主任工作。
   (二)讲师
    1、熟悉并能系统地担任本专业的教学。能独立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并撰写出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报告和可供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
    2、每年担任两个层次以上本专业课程的讲授,并担任命题、阅卷、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主持或参与本专业教学的管理以及本专业课程的建设和改革。
    4、参加编写、审议本专业新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和讲义,参加或主持本专业教学方法研究。
    5、辅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实践教学。
    6、承担班主任工作。
   (三)助教
    1、承担大学本专业一个以上层次的教学,包括备课、授课、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积极参与本专业教学的管理以及本专业课程的建设和改革。
    3、参加编写本专业新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和讲义,参加本专业教学方法研究。
    4、承担班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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