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教研室活动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8

一、总则

教研室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教研室主任在学院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考核以及组织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本细则旨在规范教研室活动和要求

二、教研活动计划与总结

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本教研室每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时间安排合理。组织撰写教研室学期工作总结,全面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活动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及时提交文学院存档。

三、教研活动组织与实施

教研室应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原则上每进行一次。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并确保全体成员积极参与详细记录教研活动的内容,于每学期期末提交文学院存档。

内容包括:同行听课与评课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教材选用研究与论证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教案的研讨与制定教学专题研讨如课程思政、教学方法、评价改革等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实施教学质量分析与同行评价根据专业特点策划特色教研活动。鼓励并负责协调与其他学院、其他高校相关专业或跨学科开展联合教研活动。

四、科研活动组织

组织和推动教研室成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内容包括: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教改课题组织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组织学术前沿问题研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五、青年教师培养

为青年教师配备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组织落实培养计划,通过听课指导、教案辅导、科研参与等方式,协助抓好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学科专业队伍建设。

相关要求

教研室成员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服从教研室主任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对无故不参与教研活动或未履行相关职责的教师,按学院师德师风及教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教研室主任负责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向学院反映教研室成员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