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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南校区维修改造工程—学生宿舍电控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2019年06月19日)

2019年06月28日 09:34  点击:[]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南校区维修改造工程—学生宿舍电控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1

  采购项目名称:南校区维修改造工程—学生宿舍电控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03968号

  采购文件编号:NMJW2019-ZFCG05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南校区维修改造工程—学生宿舍电控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 235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供应商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6月19日至2019年06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1号海亮广场A座1603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1号海亮广场A座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4、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为原件);

5、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2018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为企业员工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以社保部门或银行缴纳的社保凭证为准);

8、2018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企业纳税证明(以税务部门或银行缴纳的纳税凭证为准);

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视为原件);

10、“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视为原件);

11、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注:(1)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 下午 02:30

  投标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1号海亮广场A座1603室)

  开标时间:2019年7月9日 下午 02:30

  开标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1号海亮广场A座1603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1号海亮广场A座1603室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田女士、曹先生

  联系电话:0471-369587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账号:592010100101031832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浩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相关附件:

  技术条款:技术条款.doc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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