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计算机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相关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整包响应,而且每包只能有一种报价方案。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资料 4.1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4.2 营业执照具有以上磋商内容相关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能力; 4.3 供应商报名前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4 供应商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 4.5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6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7 磋商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8 信用中国网页版截图。 说明: (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6月07日至2018年06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国际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71-253713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浩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