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 2017年11月29日 四、评委: 张桂荣、包华、吴存刚、刘军、阿如汗(采购人代表)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010055 联系人:李伟奇 联系电话:0471-694562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浩斯巴雅尔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