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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2017年10月19日)

2018年11月06日 09:06  点击:[]

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1203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XZ20175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验室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14566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而且只能有一种报价方案;

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到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4、近6个月连续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4.5、近6个月企业连续纳税凭证(以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4.6、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注:1.证书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提供不齐全拒绝接收,资料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7号楼B座3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冶

联系电话:0471-3307504

1.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东岸国际支行

账号:149242366831

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浩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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