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设备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须持有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供货及安装地有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系统及维修网点并提供材料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而且只能有一种报价方案; 6.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到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4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5 实行许可证制的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属强制认证的需提供强制认证证书; 4.6 近三年参加内蒙古政府采购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其对应的合同)。 4.7 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6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注:1.证书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经销商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相关资料; 2.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提供不齐全拒绝接收,资料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10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1月10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7号楼B座3层 邮政编码 : 010010 联系人 : 孟娇 联系电话 : 0471-3307504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内蒙古熙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东岸国际支行 账 号: 149242366831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 邮政编码 : 010010 联 系 人 : 楚长利 联系电话 : 0471-6586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