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4、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5、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6、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许可证。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1.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证书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2.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2套,资料提供不齐全拒绝接收,资料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9日17:00时,随时登录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imnc.edu.cn),免费下载并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有关要求,未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入库注册,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成功入库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报名无效。同时要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用户登录”下方的“供应商注册”栏按有关要求办理入库注册。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3日9:00时前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开标时间: 2017年1月3日9:00时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财务处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浩斯巴雅尔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