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并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7、本项目特定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注: (1)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6月29日至2016年07月0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 2:30—6: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 : 010051 联 系 人 : 朝老师 联系电话 : 0471—6585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