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HHMY-2016-FW-02 2、采购内容: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服务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4、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06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 3:0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浩斯巴雅尔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