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资产清查审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采购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资产清查审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0714号
采购文件编号:HHMY-2016-FW-01
(二)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资产清查审计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20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注册地址应在呼和浩特市或者在呼和浩特市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四)投标人必须是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2016年资产清查审计入围单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开户许可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壹份;如提供材料不全,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报名,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06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 3:0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浩斯巴雅尔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