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实施教育强国战略、关于践行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校党委坚持党管人才,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良好育人氛围。
一、突出政治引领,实行引育并举,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始终把人才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坚持把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激发人才队伍活力的重要源泉,学校师资队伍规模日益壮大,结构持续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数量稳步增长,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党委领导,成立教师工作部。统筹部署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相关党群行政部门配合各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扩编扩容。经过多方努力,学校被列入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高校,经批准核定人员总量785人,比原有编制增加30%,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难题,再次基础上举行公开招聘2次,共入职70人,成为全区首家公开招聘控制数内人员的高校,有效缓解了学校人员不足的难题。再次基础上进行了受岗位数限制多年未举行的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并增加了高级职称评审数量。

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结构。校党委制定《“卓越教师”岗位实施办法》,坚持“高端引领、按需设岗、引育并举、公开招聘、合约管理”的原则,重点引培学术骨干和优秀人才。柔性引进教育部长江学者乌云毕力格、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朝克,聘请8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在完成第一个“百名博士计划”的基础上,启动第二个“百名博士计划”,博士教师占比创历史新高。同时,我们积极落实教育部银龄教师计划,已招募东北师范大学张庆平教授等银龄教师8人。
四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智聚力。围绕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以高端人才引领需求为导向,深化产学研合作,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研究领域,建立了“可信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院士专家工作站”,为内蒙古现代产业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和服务。强化人才培育力度。2023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1名,入选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2名,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人选3名,获批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2名、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启动支持计划2名,公派访学教师2名。
五是加强人才培育,优化生态。印发《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高度重视自主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持续实施青年教师“一对一”导师制,强化传帮带。借助对口支援、访学研修、联合办学、少数民族特殊培养计划等方式,将青年教师送出去进修学习与合作交流。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获批,专业技术岗位增长了25%,拓宽了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空间。
二、坚持建章立制,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标准”。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年度考核办法》,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聘、人才选拔、评优奖励、评价考核、项目申报的第一标准。教师荣获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蒙古学学院分工会获得获得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二是不断完善机制。创建师德失范行为投诉、曝光平台,公布师德失范行为监督举报方式,接受全员监督,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机制,公开曝光师德违规案例,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人才工作。多次召开人才工作调度会,梳理聘任柔性引进人才和兼职教授的工作开展情况,谋划下一步工作任务。印发《新进教职工首聘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新进教职工的管理。开展了校领导与引进人才一对一谈话交流活动,开展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并对未完成协议约定工作任务的教师发送《提醒函》督促完成。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坚持自学、集中学习、常态化学习相结合,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寒暑假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新入职教职工培训。制定《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学习。邀请教育部法治教育培训专家石连海教授作师德师风建设专题讲座,邀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刘少英教授来校交流。全体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触碰师德“红线”。近年来,学校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




四是选树师德典型。汲取榜样力量,选树“师德标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部分师德典型的事迹进行宣传推介,展现教师不忘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和砥砺前行的风采。


三、着力破“五唯”,持续激发活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探索人才分类评价。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修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全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推行代表作评审制度,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实施教师分层分类科学评价。
二是大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修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定岗定责,依岗考核,一级分配与二级分配相结合,充分发挥各二级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重点向业绩优、贡献大的优秀人才倾斜。
三是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制定《专业技术岗位重点业绩分类与绩点评价参考》,将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列入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个维度,科学量化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成果,采取“低职高聘”政策,持续激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为取得高水平优秀成果的教师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签订服务协议,强化人才培育,持续提升教学科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