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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学校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各民族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提高学校对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为出发点,以维护民族文化领域稳定为主要目标,坚持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相结合,立足预防,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有效处置各类涉及民族因素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为全面推进和美校园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处置总则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均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一旦发生民族方面突发事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学校统一领导、处室学院上下联动、科室负责人配合的处置机制”,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法予以处置,不使突发事件因处置不快不当而加重对师生利益的侵害和造成重大影响。
三、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
成立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组成,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统战部和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担任,副主任有保卫处处长担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分析掌握民族因素突发事件苗头,调查掌握突发事件肇事骨干为首分子及有关活动情况;
2.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
3.及时传达领导小组指示,并协调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
4.深入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果断作出处置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5.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传达领导小组领导的批示和工作指示;
6.督促、检查、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做好处置后的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在处置民族因素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职责:
1.及时掌握校园及其周边涉及民族、宗教等基本情况,以及可能因民族问题滋生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做到心中有数,排摸到人;
2.有民族问题的苗头和隐患,要及时向自治区统战部、民委、教育厅、公安厅等相关部门汇报,同时要组织力量做好思想宣传工作,把苗头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效果不明显,应马上请求上级派人前来协助处置;
3.根据领导小组的处置意见,及时做好一般群众的劝戒疏散工作。
四、监测预测
1.预防。各处室部门及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监测。由学校党委统战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处室及二级学院,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体系、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对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监测能力,不断完善民族因素突发事件预警系统,提高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
3.预测。各有关部门处室及二级学院,要根据相关领域历年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趋势预测等,对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也应按照 “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学院、本处室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五、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事发学院和处室是受理报告和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2.报告时限和程序。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突发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保密,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也应在1小时内向学校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报告内容。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对事件的初判,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散师生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信息后,尽快对事件进行初始评估,确定事件范围,按有关规定向领导小组及各位主要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成员按照预案和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院或处室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师生员工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突发事件发生后,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2.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统战部牵头,根据需要由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成。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学校医务室牵头,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卫生学处置、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护工作。
治安警戒组:由学校保卫处(警务室)牵头,事发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及秩序维持等工作。
专家组:由民族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和民族宗教领域专家、部门(单位)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问题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3.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请示领导小组组长,适时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七、宣传培训教育和演练
1.宣教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事件法制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应急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预案发布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对本预案及相关应急处置、矛盾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宣讲等知识培训,提高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能力。
2.预案演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指导协调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要在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经常组织开展消防灭火、疏散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八、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