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5 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予以推荐、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评定审核,确定上报刘景日等2名同学作为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答辩的人选,现对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序 号 |
学号 |
姓名 |
综测总 成绩 |
综测 班级 排名 |
综测专业 年级排名 |
班级 |
1 |
24001939 |
刘景日 |
90.1 |
1 |
1 |
24 智能科学与技术 1 班 |
2 |
24001967 |
潘滢如 |
87.1 |
1 |
3 |
24 智能科学与技术2 班 |
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3 日。公示期间, 若有异议,请于 10 月 4 日前向智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 室(综合楼 1203 室)反馈相关信息。最终获得名单以学校公示内容为准。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争运 15384810475
智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