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院字[2020]39号 签发人:格日乐图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现将《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督查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督查办法(试行)》。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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