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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呼和浩民族学院2023—2024学年 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0日 16:04 次浏览




    关于开展呼和浩民族学院2023—2024学年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


    学院团总支

    2023—2024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自治区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团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引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丰富校园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开展了特色鲜明的教育实践活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激发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学校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励其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在助力办好两件大事、落实学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2024学年度“五·系列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基本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坚持党的领导,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

    2.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落实团员思想政治引领团的层建设、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部署方面的模范表率,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等“急难险重新”任务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

    3.申报对象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二、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团龄在年以上(截至 2024 4 月 30日),2017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并以完善信息;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以上为优秀等次;已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不含保留团籍的党员)中推荐,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和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取得突出成绩;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3)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 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认真组织,参加团员和青年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五四红旗团总支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智慧团建系统维护等工作。

    4)认真落实“抓团员思想政治引领”“抓团组织基础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5)班子建设好。团组织班子讲政治、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6)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参与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度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 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 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法制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并完善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站位高、工作能力强,能够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等,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三、申报名额

    学院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人数为所在学院的团员人数的3%,“优秀共青团干部”一人各级团组织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各一支。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学院团总支要对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在人选(单位)所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级团组织要落实表彰先进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推动学院各级团组织建立评选表彰机制,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

    3.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和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 1、2、34、5),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另附2000字300字事迹材料。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荣誉证书统一扫描PDF格式1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具体要求请见申报清单。2024412前报学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或出现应付了事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团委组织部乌依勒斯

    联系电话:0471—6585038

    电子邮箱:hhmytw@126.com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2.2023——2024学年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2023——2024学年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23——2024学年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 “五·四”表彰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员

    二〇二


    抄送:各学院团总支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团委          20244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