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9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的推荐条件,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切实做好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每个部门只可推荐1名人选;并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表和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4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imnc.edu.cn)。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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