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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书系选题的通知

时间:[2026-08-12]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民委印发《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书系实施方案(2025—2030年)》部署,做好 2027年度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书系选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选题申报单位及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研究或组织实施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古籍整理研究工作。

2.选题申报者须有依托单位,并通过本地区民族工作部门报送。

3.各盟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选题集中报送工作。

4.选题前期组稿、翻译、校勘整理等工作由各申报单位及个人负责,申报选题整理研究工作须完成比例须达80%以上;已达到出版条件的整理研究成果择优入选。

二、选题范围

申报选题要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重点整理研究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古籍文献,聚焦体现“融合性”“共同性”史实和观点的民族古籍文献开展研究整理。选题类别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附件1)明确的四项编纂内容要求进行申报。

三、实施步骤

1.初步审核。根据选题申报要求,自治区民委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古籍业务相关人员,将对申报材料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治意识形态、研究整理的必要性、选题与民族古籍的关联度等方面进行严格初审筛选。

2.专家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适时召开评审会,按照评审标准,对初审通过选题及材料开展专业研判,围绕研究整理内容的可行性、选题设计的科学性、古籍整理研究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3.选题公示。评审结果确定后,在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对拟立项选题进行公示。

4.立项管理。选题立项按照《“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书系”选题立项评审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管理,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立项选题最终成果须正式出版。

四、报送要求

1.申报个人如实填报附件2和附件 3,与选题成果报送科研处。

2.申报材料包含选题申报书、选题成果,纸质材料、电子版(word版)各一式1份。

3.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办公楼220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mzxykjc@163.com),请务必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真实、完整、一致。

4.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9月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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