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呼和浩特历史文化渊源、发展脉络的理论研究阐释,支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推动首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呼和浩特市社科联拟开展呼和浩特“社科好书”重大出版项目征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呼和浩特“社科好书”重大出版项目研究安排,本次围绕以下两个序列进行项目征集:一是围绕呼和浩特历史文化序列:包括呼和浩特地区历史文化、城市历史沿革、城市考古研究等主题,重点资助溯源性和系统性历史文化研究著作。二是围绕呼和浩特城市发展序列:包括呼和浩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治理、民生建设等主题,重点资助服务首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应用研究著作。
二、项目资助及周期
(一)资助项目:
①一般项目:对符合征集范围且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但尚未出版的学术著作,经专家评审论证予以立项的,每项资助额度3-10万元,具体额度需根据著作的评审情况确定。
②后资助项目:书稿已基本完成(完成80%以上),并已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经专家评审论证予以立项的,每项资助额度3-10万元,具体额度需根据著作的评审情况确定。
(二)项目周期:
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具体以立项合同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本次征集范围,研究成果须以研究呼和浩特为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科项目或厅局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立项呼和浩特“社科好书”重大出版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和报送期限
(一)申报材料
一般项目:
1.呼和浩特“社科好书”重大出版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A3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2.《呼和浩特“社科好书”重大出版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6份,A3双面打印;电子版拷贝光盘或U盘,与纸质版一同报送;
3.已完成初稿的,可另附页。
后资助项目:
1.呼和浩特“社科好书”重大出版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A3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2.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得透漏个人信息)3份,电子版拷贝光盘或U盘,与纸质版一同报送;
3.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4.图书出版合同;
(二)报送期限: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7月24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办公楼220室)。科研处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社科联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按期完成出版任务。
(二)项目成果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后,方可出版,如擅自出版,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