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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17]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选题贯彻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突出“一个主线”“一个保障”,贯穿全学段,强化研究导向,推动内蒙古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教育领域的基础研究,保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调发展,更好服务教育强区建设。

一、课题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课题类型包含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相关课题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大、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专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由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推荐(对主持人有明确要求的除外)。书面推荐意见需填写在“申请书”内指定位置。

(二)每个课题限1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上限9名。每位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

(三)主持人凡有在研的国家教育部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立项的各类研究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不得申报。

(四)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同一年度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需在申报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签名。

(五)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政策咨询报告等。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1-2年内(报销周期以资助资金下达我单位起计)。

1.重大课题结题要求:

(1)提交正文不低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

(2)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政策咨询报告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提交结题材料前被教育厅处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

2.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1)提交正文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

(2)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政策咨询报告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提交结题材料前被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校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

3.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提交正文不低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

三、申报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026年重大课题”“2026年重点课题”或“2026年专项课题”进行申报。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本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均设选题指南(附件2-4),所有选题须从指南选择,不得自拟或更改题目。

(二)本年度专项课题设“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教材与语言文字应用专项”“科技专项”“体育卫生艺术专项”“就业指导专项(2027年度专项课题)”“校园安全专项(2027年度专项课题)”六类。

(三)专项课题指南序号86-95的申报人须为全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中小学以及幼儿园从事安全管理和教师管理的人员。

(四)重大课题指南序号21-22、37-39和专项课题指南序号35-49的申报人须为从事科技、社科统计或创新信息采集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五)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按时完成申报课题的初审工作,并及时向系统平台提交。未通过单位或部门审核的课题我办不予受理。

(六)系统填报时须同时上传“申请书”填报内容的查重报告

四、项目资助

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或2万元(申报书以2万元预算资金,实际资助经费以下达资金为准)。

五、课题管理

(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课题获准立项后,立项通知书视为有约束力协议,其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二)自治区规划办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对立项课题进行研究过程管理,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对申报者的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科研诚信、课题研究设计质量等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二)本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请人于2026年7月9日17:00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科研处220办公室盖章。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系统导出模板填写的申请书和活页(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份)、查重报告(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份),用于形式审查;

2.重大承诺书模板(A4双面打印,不装订,一式1份),用于盖章系统上传。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申报老师需注意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项目或已申报其他项目但未出结果的项目选题申报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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