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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审专家的函》的通知

时间:[2026-03-05]  来源: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荐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审专家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职业道德与评审纪律,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从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工作且具有正高级职称;

3.具备参加评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熟练掌握电子化评审技能;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可适当放宽);

6.能够保证按要求参加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

二、不得推荐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选委员会成员资格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对推荐人的政治表现、学术能力及职业道德进行严格把关,推荐人数不限。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并于2026年3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以“评审专家推荐+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处(社科处)邮箱:kjc@imnc.edu.cn。

报送推荐材料:评审专家推荐表(盖章PDF版和Excel版)

联 系 人:郭浩霞

联系电话:0471-6585105

附件详见协同




科研处(社科处)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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