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按照自治区社科联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草案稿)》转发给你们。请各位老师结合自身教学科研实践经验认真研读,重点围绕立法草案的文本设计、关键条款的可行性、可能存在的实施难点和对策建议等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科研处(社科处)邮箱,文档命名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意见-所在单位-姓名”。
联 系 人:郭浩霞
联系电话:0471-6585105
电子邮箱:kjc@imnc.edu.cn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草案稿)
科研处(社科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