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与香港研究资助局(以下简称RGC)联合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启动两地联合科研项目征集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指南》转发给您们,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开展申报工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资助范围涵盖自然科学全领域,重点资助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领域。申请人需自主选择对应申请代码,且须填写至最后一级。
(二)资助期限
项目资助期限统一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栏目须规范填写为“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二、申报说明
(一)在线填报路径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按照系统提示及《指南》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后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进入“在线申请”模块,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在项目类别列表中,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号或右侧“展开”按钮,显示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填写申请”,进入“合作协议”选择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定“NSFC-RGC项目(内地-香港)”,按系统提示选择依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后,进入《申请书》具体填写页面。
(二)附件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的同时,须将以下附件材料扫描后上传至系统“附件”栏目,一并提交审核:
1.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2.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至RGC的申请简表。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关于预算编报的要求,严格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申请书校内提交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24日16时。
三、联系方式
(一)官方资讯
联系人:汪秀、许梦云
联系电话:65161057
电子邮箱:aydkjb@163.com。
(二)校内咨询
联系人:吴秀青
联系电话:13848611410
电子邮箱:mzxykjc@163.com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8213.html
科研处(社科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