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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民委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8]  来源:

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自治区民委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度立项的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和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

、结项程序

(一)各课题负责人填写《自治区民委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二)学校对结项材料进行政治方向、意识形态和研究成果的初审。审核结项材料,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结项:

1.未能完成研究工作计划或未完成预期成果。

2.擅自变更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项目负责人。

3.研究成果材料不齐全。

(三)自治区民委对《自治区民委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复审,后公布评审结果。合格项目拨付剩余经费并发放结项证书;不合格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限期整改。

、相关要求

(一)材料审核要求

相关单位对结项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研究成果须严格按照《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和《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完成。

(二)成果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10月30日12点之前,《自治区民委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和《自治区民委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至科研处社科处220;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命名为“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mzxykjc@163.com。

(三)研究成果格式要求

研究成果以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一级标题:方正小标宋字,二号

二级标题:方正黑体字,三号

三级标题:方正楷体字,三号

四级标题:方正仿宋体字,三号,加粗

正文:方正仿宋体字,三号

行距:固定值30磅

文中阿拉伯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研究成果全文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人:吴秀青

联系电话:13848611410

附件:1.自治区民委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申请

2.自治区民委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社科处)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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