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筑牢全体教职工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的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影响和带动广大师生清廉过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开展节前廉政提醒;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严明纪律红线,守住廉洁底线严格落实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以开会、考察、调研、学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及其他违法行为;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自脱岗、漏岗、醉岗,或未按规定履行外出报批手续擅自离岗。
三、严格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节日期间保持作风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节日“四风”隐形变异,杜绝反弹回潮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主动接受监督,并参与到监督工作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维护校园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监督举报电话:0471-12388
监督平台:http://neime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综合楼一楼西侧电梯口旁、一号学生公寓西墙、十号学生公寓东墙
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