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重要节点“四风”问题高发的防范工作,现将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杜绝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
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礼盒;严禁违规收送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品卡;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宴请等;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等事由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节假日期间公车要定点存放,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私驾公车等。
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二、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担当,做到严格教育、从严管理
各党总支和总支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党政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本部门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情绪,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纪委监审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发挥纪委委员、各总支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要畅通监督渠道,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加大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教师、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并予公开曝光。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四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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