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学生体质强健十条措施》,学校拟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5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及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体质健康补测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项目
体重指数(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800米(女)、1000米(男)。
二、测试时间
2025年10月12日—2025年10月26日(每周六、周日全天),各二级学院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三、测试地点
室外项目:学校南院操场
室内项目:体育馆一楼体质测试室
四、测试要求、工作量以及注意事项
1.体育学院牵头负责实施体质测试工作。指派工作人员,对场地器材进行调配、设置,明确职责、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组织学生严格按时测试,测试结束后组织学生有序及时离开场地。身体不适或健康原因暂不能参加本次测试的学生,可申请缓测。
2.此次测试的数据将上报教育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于参加测试的班级多、时间紧、工作量大,各二级学院要派专人负责管理,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按时参加测试,如无正当理由错过测试时间不予补测,因未参加测试而引起的后果各二级学院自负。
3.各班级应按规定的测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操场集合,由班长负责集合队伍,在测试工作人员讲完有关要求之后进行测试。测试时每名学生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进行测试。测试时需穿运动服、运动鞋,进入体测室需戴脚套,并且严格按测试要求进行测试。测试结束之后,各班班长必须协助测试教师将本班学生体质测试数据存储卡收回,交到体质测试老师处,进行成绩录入并保存。
4.测试过程中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测试成绩一律记为零分,并按教育部及学校的考试作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表》将进入学生本人档案。
6.体质测试成绩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每次测试合格可获得0.25学分。如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7.测试班级及学生如有课程冲突或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与体育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负责人与联系方式:包金海15848386272
涂海洋18163957425
王 萌18847662576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5级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免测申请表
教务处、体育学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