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U-G-S“优秀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03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U-G-S)三方协同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要求,教务处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承担我校师范类专业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等实践教学任务的中小学幼儿园实践基地。每个参加教育实践的专业报送2-3个。

二、评选条件

已签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协议3年(含3年)以上,能同时接收和安排我校师范生20人(含20人)以上;与学校师范专业、专业集群或学科专业群契合度高,能满足学生不同阶段的实践教学要求,具备开展“真题真做”毕业论文(设计)的条件。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实践指导教师队伍稳定、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与我校在教学科研、信息交流、成果转化和学生就业等方面互动较好等。

三、评选程序

各相关学院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优秀教育实践基地评选指标》(附件1)进行遴选。经学院评审后,按规定名额向学校推荐,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优秀教育实践基地推荐表》(附件2)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优秀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秀荣

联系电话:0471-5983449

指定邮箱:sjjxk202307@126.com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U-G-S”优秀教育实践基地评选指标

  1.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U-G-S”优秀教育实践基地推荐表

  2.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U-G-S”优秀教育实践基地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