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掌握二级学院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及各项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拟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审核评估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教学第九周至第十一周(4月28日—5月18日)。
二、教学检查方式
(一)二级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自行拟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XXX学院审核评估及期中教学自查工作方案》,于4月28日—5月4日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二级督导的督查指导职责,形成详实的自查总结报告。
(二)学校专项检查
5月6日—5月18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学校审核评估及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组,深入二级学院进行专项检查。
三、教学检查内容
(一)二级学院自查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支撑材料准备情况、教学档案整理汇总情况;
2.本学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与教学计划变更情况;
3.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授课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个人教学资料的完备情况;听课评教情况;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等;教材选用、使用情况);
4.实践教学情况(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5.期中考试开展情况(本学期各教研室期中考试命题质量、试卷评阅等);
6.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学校专项检查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审查支撑材料、教学档案质量;
2.依据“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二级学院工作落实情况;
3.2025年春季学期各专业教材选用、使用情况(“马工程”教材、新选用教材、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教材、自编讲义使用情况等)。
4.二级学院“听课评教全覆盖”活动的开展情况。二级学院需提供学院专任教师(含外聘)听课评教打分排序表,以便学校教学督导在下一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指导工作。
5.学院审核评估及期中教学自查工作方案及自查总结报告。
四、教学检查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自查
各学院应对审核评估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二级学院督导组为主体的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自查工作方案,对上述内容逐项检查,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
(二)学校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组听取各学院审核评估及期中教学检查汇报。各学院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支撑材料目录及任务分解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中的要求,汇报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工作情况及期中教学自查情况。汇报应聚焦检查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简洁明了,避免复杂化。
五、教学检查材料报送
(一)二级学院
各学院请于5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审核评估及期中教学自查工作方案及自查总结报告、专任教师听课评教打分排序表(盖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评估科。
(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下沉二级学院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9日下班前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评估科。
教务处联系人:朝鲁门、袁晓萍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电子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评估中心联系人:敖金山
联系电话:15034793389
电子邮箱:hmyjsfz@sina.com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