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5-03-13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开展2025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申报与2023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与结项

国家民委2025年度教改项目立项要求与2023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结项要求详见《通知》,2021年度延期项目参照执行。

二、项目指导方向

2025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向、服务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方向、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向、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向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方向等5个研究方向。

另设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育教学专项(简称概论专项),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可申报概论专项。

三、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对教育教学发展具有综合性、全局性、长期性影响的教改项目。每个单位至少报送两项,具体方向由二级学院(部门)从给定的五个方向及概论专项中自行选定。立项申请汇总表内做好项目排序。

四、材料报送

(一)立项申报材料

1.《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

2.《2025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1份,需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3.《2025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概论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1份,需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二)结项申请材料

1.《2023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5)一式5份,结题支撑材料一式2份;

2.《2023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6)1份,需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3.相关项目主持人填写的《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7)1份。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5年5月15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WORD、PDF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朝鲁门袁晓萍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指定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5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4.2025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概论专项申请汇总表

5.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

6.2023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7.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教务处

2025年3月13日

  • 附件【附件1-7.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