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课程负责人的职责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8

1.在系统一领导下,组建课程组。

2.按照学院课程建设的要求和条件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在聘期内建成校级精品课程。

3.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4.组织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讲授、教学进度、辅导、答疑、试卷、阅卷、习题等)。

5.负责本课程教学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的改革。

6.负责本课程的教材建设。

7.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

8.承担本课程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9.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