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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1-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顺利推进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实习教学全流程管理,提升 实习教学质量,强化大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与专业素养培养,依据《呼 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业绩绩效核算办法》中关于实践教学工作量的相 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教学工作实际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 案要求,特制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实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工作组

组长:鄂亚彬、李福全

副组长:乌仁陶格斯、包秀霞

成员:教研室主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非师范类专业

(一)教研室主任职责

1.统筹安排实习生的指导教师,明确指导分工,确保每位实习生 均有对应指导教师负责。

2.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实习生宣讲实习要求、安全规范及 注意事项,并统一发放实习相关材料。

3.组织召开实习总结大会,汇总实习相关资料,录入实习成绩, 撰写实习达成度分析报告,梳理实习成效与改进方向。

(二)指导教师职责

1.主动与实习生家长沟通,告知学生实习相关安排,组织学生家


长签署实习知情同意书、学生签署实习承诺书,电子版可上传平台, 纸质版收集齐全后统一上交至教研室存档。

2.指导老师联系实习单位,带队将实习生安全送至实习单位,完 成实习生交接工作。

3.若涉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报酬发放,负责与实习单位对接,收 集报销所需各类票据;指导教师赴市外实习单位指导学生产生的费用 等票据,统一上交学院,由院办公室办理报销。

4.若因专业特殊需求、实习基地容量限制等客观原因,需安排学 生到非签约实习单位实习的,必须严格遵照学校有关实习基地建设的 相关规定,先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及校、企、生三方协议,完成实习单 位及学校盖章、学生签字按手印,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展实习。相关材 料由学院、实习单位、学生本人各留存1份。

 

5.负责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保险的购买事宜,保险相关报销材 料收集后,统一上交至院办公室报销。

6.需定期前往实习基地开展指导、监督与检查工作:市内实习基 地,每周至少前往1次;市外实习基地,每月至少前往1次。全面掌 握学生实习进度、实操表现、安全状况及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学生实 习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难题、生活困难及安全隐患;同步与实习基地负 责人沟通对接,反馈学生实习情况,协同保障实习质量。同时,如实 填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实习指导过程情况记录表》(附件1),每 个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至少完成1次新闻报道,宣传实习成效。

7.严格履行全程跟岗指导职责,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密切关注


学生实习全过程,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专业指导、纪 律监督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学院及实习基地反馈 相关情况,确保学生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实习任务。

8. “习讯云平台”完成学生实习申请审核、三方协议审核、家长 知情同意书审核、实习变更处理、签到管理、预警提醒管理、实习周 报批阅、实习情况查看、实习指导记录、实习考评及实习成绩评定等 工作;指导教师到实习基地指导学生,也需“习讯云平台”定位签到。

9.实习结束后,依据各专业实习实践课程评价标准,客观、公正 地评定实习生成绩(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评价仅供参考),最后整理完 善实习所有材料后,统一上交至教研室存档。

 、师范类专业

(一)教研室主任职责

1.统筹安排实习生指导教师,明确指导分工,确保每位实习生均 有对应指导教师负责。

2.对接、联络实习单位,保障实习工作顺利推进。

3.对接实习单位负责人,协调指导老师带队将实习生安全送至实 习单位,完成实习生交接工作。

4.组织召开实习总结大会,汇总实习相关资料,录入实习成绩, 撰写实习达成度分析报告,梳理实习成效与改进方向。

(二)指导教师职责

1.主动与实习生家长沟通,告知学生实习相关安排,组织学生家 长签署实习知情同意书、学生签署安全责任书,电子版可上传平台,


纸质版收集齐全后统一上交至教研室存档。

2.带队将实习生安全送至实习单位,完成实习生交接工作。

3.收集并审核教育实习手册、实践日志、听课笔记、评课记录、 教学设计、活动照片/视频等材料的完整性。

4.若涉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报酬、指导教师前往非市内实习基 地指导学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指导教师收齐报销票据后交至院办 公室,统一办理报销。

5.常态化开展教学指导:每周审核实习生教学设计3-5节、检查 授课效果3-5节,督促其听课不少于3节,做好示范与反馈。强化德 育与班级管理:每周至少指导1次,涵盖班级管理、德育活动、思想 教育。督促学生参与课外活动与班会:每月组织或参与小学生课外活 动、主题班会1-2次。阶段性指导:3-4月每月至少1次指导,以看 课、听课、教案点评为主;5-6月集中听课评课1次。材料监管:每 日抽查《教育实习日志》完整性,每周集中批阅1次。

 

6.负责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保险的购买事宜,收集齐全保险相 关报销材料后,统一上交院办公室办理报销。

7.需定期前往实习基地开展指导、监督与检查工作:市内实习基 地,每周至少前往1次;市外实习基地,每月至少前往1次。全面掌 握学生实习进度、安全状况及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遇 到的专业难题、生活困难及安全隐患;同步与实习基地负责人沟通对 接,反馈学生实习情况,协同保障实习质量。同时,指导教师需如实 填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指导教师实习指导过程情况记录表》(附


1),每个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至少完成1次新闻报道,宣传 实习成效。

8.严格履行全程跟岗指导职责,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密切关注 学生实习全过程,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专业指导、纪 律监督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学院及实习基地反馈 相关情况,确保学生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实习任务。

9. “习讯云平台”完成学生实习申请审核、三方协议审核、家长 知情同意书审核、实习变更处理、签到管理、预警提醒管理、实习周 报批阅、实习情况查看、实习指导记录、实习考评及实习成绩评定等 工作;指导教师到实习基地指导学生,也需“习讯云平”定位签到。

10.实习结束后,依据实习实践课程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评 定实习生成绩(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评价仅供参考),最后整理完善实 习所有材料后,统一上交至教研室存档。

四、实习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为确保实习指导质量,保障每位实习生都能获得充分的指导与帮 助,明确每位指导教师同期指导的实习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严禁 超人数指导,确保实习质量。

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工作量的计算:单个学生实习基准工作量的核 算严格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实 习指导教师工作量=单个学生实习基准工作×所指导实习生人数。

师范类专业实习工作量的计算:单个学生实习基准工作量的核算 严格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单个


学生实习基准工作量由“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占比2/3)和“教 研室主任工作量”(占比1/3)两部分构成,具体核算公式如下:

1.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单个学生实习基准工作量×2/3×所指 导实习生人数;

2.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单个学生实习基准工作量×1/3×本专业 同期实习学生总人数。

示例: 单个学生实习基准工作量为15学时,实习指导教师指导 10人,实习学生总人数30人,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15*2/3*10=100 学时;教研室主任工作量=15*10+15*1/3*30=300学时。

所有参与实习工作的指导教师,需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 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配合学院开展实践教学检查、督导 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实践教学工作高质 量推进。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6年1月


附件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指导教师实习指导过程情况记录表

 

序号

指导

日期

指导

时间

实习基地名称

基地类型

(市内/市

 )

指导内容(含专业指

导、安全提醒、问题

解答等)

学生整体表现(含 实践能力、纪律遵 守、学习态度等)

存在问题(含学生个

人、实习安排、基地

对接等)

整改措施及 落实情况

指导教师

签字

实习基地负

责人签字(确

 )

备注

 

 

 

 

 

 

 

 

 

 

 

 

 

 

 

 

 

 

 

 

 

 

 

 

 

 

 

 

 

 

 

 

 

 

 

 

 

 

 

 

 

 

 

 

 

 

 

 

 

 

 

 

 

 

 

 

 

 

 

 

 

 

 

 

 

 

 

 

 

 

 

 

 

 

 

 

 

 

 

 

 

 

 

 

 

 

 

 

 

 

 

 

 

 

 

 

说明1每次前往实习基地指导后,需及时填写本表,不得拖延。补填。2.指导内容 学生表现。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详细、真实,贴合化学与环境工程类专业实 习特点;3.市内基地每两周填写1次,市外基地每月填写1次,可根据实习时长增减表格行数;4.实习结束后,本表与其他实习材料一并提交至教研室归档。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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